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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条例
日期:2023-06-30 来源: 点击:

安徽省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十号)

《安徽省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条例》已经202211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1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1121

安徽省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条例

202211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第二章 风险防控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保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维护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教学秩序,结合本省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活动。

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职业院校、普通高等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成人高等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特殊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本条例所称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

包括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含幼儿园幼儿)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校舍和其他设施安全以及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正常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教学秩序等。本条例所称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府负责、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尽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职责,所需经费按照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解决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民政、财政、发展改革、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气象、地震、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履行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园安全书记、校长(园长)安全工作负责制。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教职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管理制度,接受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管理。

对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校外安全管理。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第七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

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危害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不利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也就是说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对投诉、举报单位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支持播出或者刊发有关公益广告,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

第二章 风险防控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风险防控中的突出问题。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正常开展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十一条 对地质灾害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建设规划、布局、选址应当执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相关标准、规范,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建筑应当执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建筑抗震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建筑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体育场馆应当按照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防灾避难相关标准建设。校园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证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校舍、实验室、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符合安全质量和标准。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区域性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向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另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和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分析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通报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在出现可能影响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的传染病疫情、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等风险时,指导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予以防范。

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和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发现校园周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

第十三条 在普通中小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幼儿园周边实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区域制度。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区域的范围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

依法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区域内。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公安机关应当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周边护学岗建设,落实高峰勤务机制,改善交通管理设施,及时疏导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有条件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门口设立接送港湾和即停即走通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占道等行为。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加强协作,健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联动机制。

公安机关应当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省有关规定设置警务站或者警务联络室,及时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公安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应当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本部门的监控或者报警平台,及时掌握、快速处理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相关问题。

第十五条 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出现的传染病疫情或者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群体性健康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指导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或者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采取措施;加强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心理健康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食品、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特种设备实施监督检查;配合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加强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管,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采集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当加强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合理规划城乡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乘车上下学提供方便;依法实施对提供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及周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

网信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身心健康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城市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校园周边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预防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溺水综合治理工作。

定期开展家访,提高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防范意识;通常来说对留守儿童、特殊家庭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等重点群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定期开展防溺水警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督促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监护人加强防溺水监管。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规定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应急管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易发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湖泊等危险水域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明确水域管辖主体责任;有关责任单位应当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第十七条 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开展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演练、预防和转移安全风险等工作提供服务。购买、使用相关服务或者产品,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应当健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指导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开展应对地震、火灾、传染病防控、防恐防暴等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作为校长(园长)、教师培训的内容。并进行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组织开展相关安全防范活动。其实

第二十条 提高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培养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将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纳入教学内容,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性侵害、溺水、诈骗、拐卖、毒品、邪教、传销、非法贷款等专题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普及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踩踏、网络信息安全、传染病预防、防灾避险等知识。

组织教职工开展岗位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培训。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培训计划,

普通中小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中等职业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特殊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依法聘任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指导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开展法治和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

第二十一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规定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有条件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可以购买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以及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

鼓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家长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意外伤害救助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风险基金或者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救助基金,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规定明确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工作队伍。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明确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职工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管理责任。

购买具有相应资质的保安服务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提供的校园安全保卫服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

民办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举办者应当保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工作所需经费。民办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落实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防范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落实治安保卫制度,对进入校园人员进行查验、登记;校外人员、车辆等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禁止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和动物进入校园。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保卫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执勤、值班和校内巡查工作。

在校园门口、教学楼等主要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按照规定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安装周界报警装置。

普通中小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特殊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幼儿园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在校期间,校园应当实行封闭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 并及时加固、维修、改造、更换或者重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不得违反规定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停止使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对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规定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依法加强对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建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考勤制度,并采取处置措施,及时将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无故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失去联系等异常情况告知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监护人。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幼儿接送交接制度。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人不能按时接送的,小学、幼儿园按照规定提供照管服务,不得将低年级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幼儿交给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人以外的人员。特殊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建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交接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防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建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心理健康问题源头预防、排查发现、干预处置机制。

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进行心理健康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监护人应当加强沟通,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教师,开设相关课程,共同做好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心理健康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教师应当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了解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关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心理健康状况。正确引导、激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

加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日常心理健康预警防控。发现有心理困扰或者心理问题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定期开展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及时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由其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特殊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按照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有关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休学,并依法保护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隐私。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其监护人应当及时告知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给予关注和照顾,

第二十七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规定设立校医院或者卫生室,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常见病的治疗。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校园内突发传染病或者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防控。视情采取暂时性隔离、停课等措施,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活动,建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定期体检。事实上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生活饮用水及有关公共设施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与规范要求。

第二十八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落实校长、老师、家长代表陪餐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保证可追溯;原料贮存、食品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健康证明。执行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留样等制度,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自办的或者实行承包经营的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供餐单位订餐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并加强监督管理。应当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签订合同,

应当建立查验检验制度,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针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

第二十九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加强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合理施划停车泊位,限速行驶。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除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教学、应急、第三方服务保障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非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通行、停放。

合理设定通行时间和顺序;在容易发生拥挤的时段,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在容易发生人员拥挤的通道、场所。安排专人疏导。

第三十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保障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有关农村地区接受义务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获得校车服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集体研学、郊游、参观等提供用车服务。

第三十一条 落实值班、巡查等安全保卫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住宿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生活管理,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并采用智能门禁等加强宿舍安全管理。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按照规定在校外租房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以及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信息沟通。

在教职工宿舍居住的人员应当遵守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验、维护;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组织防火检查,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建筑、设施等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第三十三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规范安全操作流程,加强教学、科研实验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生物活体样本、生物制剂及相关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工作制度。

应当立即制止,接到关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欺凌报告的,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此外必要时,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设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进行训导、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

不得隐瞒。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和暴力行为,

第三十五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对实施性侵害、性骚扰的违法犯罪行为,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保护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隐私。不得隐瞒;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组织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开展集体劳动、社会实践活动、研学等。应当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认知能力相适应。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组织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安排安全管理人员,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进行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

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集体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 职业院校、普通高等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等组织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实习,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校外实习,应当建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实习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劳动保护措施。并按照规定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应当进行安全评估,

第三十八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执行教职工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的相关规定,不得聘用被纳入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领域从业禁止的人员。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发现教职工患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身心健康的疾病,应当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等必要措施。

第三十九条 教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侵犯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不得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和侵害人身安全的行为,尊重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人格,

第四十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利用家访、家长课堂、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向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监护人介绍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制度,引导其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开展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鼓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监护人、家长委员会参与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四十一条 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发生安全事故后,不得瞒报、谎报或者迟报;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造成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伤害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并及时通知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监护人;有条件的,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四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纠纷。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协商解决纠纷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指定、委托协商代表,或者由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主持或者参与协商。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对协商未果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纠纷进行调解。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进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建设。组织设立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年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或者未成年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的监护人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纠纷,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等部门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应当做好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规定公布或者通报事故信息,及时澄清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

应当真实、客观、公正,新闻媒体报道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并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监护人、其他有关人员应当配合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发生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侮辱、恐吓、殴打、故意伤害教职工、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及其监护人、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二)采用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拉挂横幅等方式扰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正常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教学秩序;

(三)侵占、毁损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或者其他公私财物;

(四)在网络等媒体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

(五)其他扰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教学和管理秩序,干扰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且情节严重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未履行安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与管理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或者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事故且情节严重的,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按照民办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和供餐单位未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给予批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情节严重的,教职工对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人格尊严和侵害人身安全行为的,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行政部门、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或者解聘。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不遵守所在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实施欺凌、故意伤害等行为的,由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批评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第五十一条 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设立的其他永利总站304手机版限时优惠机构的安全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3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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